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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缴税那点事,有人和没人就是不一样
文章编辑:易凯庆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8日      访问量:1881

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业务操作形式稍有不同,相应增值税的税率也会不同,特别是业务中涉及相关人员的问题,往往会产生不同的效果。下面,小编就以“有人和没人”来举例说明一下增值税税目和税率可能发生的变化(假设案例中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对外租赁日期均为2023年12月1日后)。

01.企业如果仅对外出租汽车,属于租赁服务中的有形动产租赁,税率为13%;如果企业连人带汽车一起出租,则属于交通运输服务,对应的税率为9%。

包含航空运输服务的干租和湿租业务,水路运输的光租和期租业务,也是按“有人和没人”而缴税不同。航空运输服务中如果仅涉及飞机的租赁为干租,对应为有形动产租赁;湿租则不仅提供飞机,而且提供所需的机组人员等,则属于交通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中,如果仅涉及船舶的租赁,属于光租,对应为有形动产租赁;如果涉及既租赁设备又配备操作人员的则属于期租业务,按交通运输服务缴税。

02.企业把建筑施工设备(2016年5月1号以后购买)出租给他人使用并 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若是 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 ,没有配备操作人员的 ,则不能按照“建筑服务” 9% 缴纳增值税 ,需要按照“有形动产租赁”13%缴纳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9%。

03.企业把2016年5月1号以后购买或取得的仓库对外租赁,则属于不动产租赁业务,对应的税率为9%;如果给房子配上看管人员再对外出租,则属于仓储服务(现代服务中的物流辅助服务),适用税率为6%。另外,仓储服务还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到税务局备案后,选择简易计税对应的征收率为3%。

04.企业只提供会议场地,为不动产租赁服务,对应的税率为9%;而提供会议场地和相关人员服务的属于会议展览服务。根据财税〔2016〕140号文件第十条规定,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如蔬菜冬交会、秋季糖酒会等需要出租方委派工作人员组织和管理,对应为现代服务中的文化创意服务,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

05.餐饮企业将外购的酒水、农产品等货物,未进行后续加工而直接与外卖食品一同销售的,应根据该货物的适用税率,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3%或9%。若是餐饮企业参与了生产、加工过程的食品 ,也就是有了人的参与,则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有了人员的参与,情况也会变有所不同。比如,餐饮企业购买一些食材,在店里经过人员的生产、加工成食品,然后再外卖的,则按提供“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

06.企业提供运输货物的服务,按交通运输服务缴税,对应的税率为9%。如果给配上相应的押运人员,本质侧重“押”,而不是“运”,根据财税〔2016〕140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按照“安全保护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

07.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提醒:若是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只是转让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不带上人员,不满足增值税不征税的条件,需要缴纳增值税。(根据中国税务报相关内容综合整理)

相关问答:

问1::纳税人出租洒水车并配备操作人员,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福建税务回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一、销售服务……(七)生活服务。…… 5.居民日常服务。

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6.其他生活服务。

其他生活服务,是指除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和居民日常服务之外的生活服务。”

因此,纳税人出租洒水车配备操作人员,如用于给道路浇水,按照居民日常服务缴纳增值税;如属于承租方企业自用,应按照其他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

问2:建筑施工设备出租并配备操作人员能否简易计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参考福建税务:(2017-05-25)

问:土石方工程、平整土地建筑服务,主要土方开挖、场内运输、平整,全部是就地取材,施工方均属于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只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机械设备费用的建筑服务。请问,这类以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开展的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是否属于以清包工程方式开展建筑服务,并可以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的规定:“十六、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因此,您企业提供的机械设备费用若符合上述文件的规定可按照清包工方式申请简易计税。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出租方”没有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仅收取相应建筑设备租赁费和人工费等,那么就符合“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的条件,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办法。(来源网络)【202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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