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民生
01.转让旧房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24号)
02.普通标准住宅增值率不超过20%的土地增值税减免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8号
03.转让旧房作为保障性住房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101号)
04.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
05.转让旧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性住房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70号)
转制重组
01.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制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称房地产)转移、变更到改制后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1号)
02.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1号)
03.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1号)
04.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1号)
05.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性住房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70号)
06.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转移、变更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3号)
07.对企业改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予以免征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改制上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53号)(未链接)
08.对企业改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予以免征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政速递物流业务重组改制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6号)(未链接)
09.对企业改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予以免征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中信集团公司重组改制过程中土地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号)(未链接)
10.对企业改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予以免征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CDMA网及其用户资产企业合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号)(未链接)
支持金融资本市场
01.对企业改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予以免征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0号)(未链接)
02.对企业改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予以免征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港澳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资产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12号)(未链接)
03.对企业改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予以免征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6号)(未链接)
支持文化教育体育
01对组委会赛后出让资产取得的收入,免征土地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哈尔滨2025年第九届亚洲冬季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24号)
支持其他各项事业
01.被撤销金融机构清偿债务免征土地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撤销金融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41号)(未链接)
02.普通标准住宅增值率不超过20%的土地增值税减免。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而搬迁,纳税人自行转让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
03.合作建房自用的土地增值税减免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
04.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土地增值税减免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05.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20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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