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1年第22号-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文章编辑:本网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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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2号 2021年7月9日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规范税务执法,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红蕾财税标注:本网已经同步作废删除相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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