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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政函〔2025〕59号-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文章编辑:易凯庆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4日      访问量:5969

吉林省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吉政函〔2025〕59号    2025-11-24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公布如下:

长春市区(含双阳区、九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小时;吉林市区、白山市区(含浑江区和江源区)、松原市区、延吉市、珲春市、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0.5元/小时;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城市、梅河口市和其他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小时。

此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下一个调整日。


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情况.pdf


延伸学习:

最低工资在企业的实际作用

1、试用期待遇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两个下限取高值,且最低工资是硬底线。

2、病假 / 医疗期工资 ≥ 最低工资 80%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配套:《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定医疗期长度。具体计发比例(按工龄 70%~95%)由各省/企业制度再细化,但 80% 是法定。

3、加班费计算基数 ≥ 最低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明确 1.5 / 2 / 3 倍计算方式,基数指向"工资"。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加班加点工资不计入最低工资组成,反向确立"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即加班基数)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4、经济补偿基数低于最低工资按最低工资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5、非全日制小时工资 ≥ 最低小时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配套:《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 第(七)(八)项,明确小时标准由省级政府定。

6、停工停产超一个支付周期生活费 ≥ 最低工资 80%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 第十二条:超周期未提供正常劳动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人社厅明电〔2020〕5号 第二条:明确超周期未安排工作的发生活费,具体比例按各省规定。

80% 是地方规定,不是国家硬性数字:广东/江苏/浙江/吉林等地是 80%,上海/天津是 100%,北京/安徽 70%,陕西 75%。

吉林本地口径:按《吉林省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及相关执行口径,停工停产超一个支付周期未安排工作的,生活费按当地最低工资 80% 支付。做制度时要写"按吉林省规定"而不是"按国家规定 80%"。

7、失业保险金 80%~90% + 集体合同/竞业限制 ≥ 最低工资

7.1   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标准按"低于最低工资、高于低保"由省级政府定。

《人社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71号:目标逐步提高到最低工资 90%。目前多数省份已调到 90%(吉林 2025 年起也是 90%),少数仍 80%。

7.2   集体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7.3   竞业限制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未约定补偿的,按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 30% 支付;该 30% 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配套:2025-09 人社部办公厅《企业实施竞业限制合规指引》第十三条重申"不低于平均工资 30% 且不低于最低工资"。

8、吉林的最低工资包含个人社保/公积金的规定

8.1   吉林省人社厅官方答疑(点击查阅官方链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括五险一金"咨询回复(2017 年至今未变):

最低工资是应发工资。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是两个概念,应发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做了这些合理扣除后所实发的工资可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这是省厅对《最低工资规定》在吉林落地的官方解释口径。

8.2   长春市人社局 2026-02-06 回复(点击查阅官方链接)

有群众问"五险一金是不是不含在最低工资里",长春市人社局官方回复原话:

五险一金中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的部分,不包含在最低工资中。应当由职工本人承担部分包含在最低工资中,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代扣代缴后实发给职工的工资可能会低于当前长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2230 元(吉林省2026年最低工资第一档标准),因为扣除了个人应缴纳社保公积金部分。

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吉政函〔2025〕59 号)确定的标准,结合吉林省人社厅官网关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括五险一金"的官方答复,以及长春市人社局 2026-02-06 公开回复,吉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后实发工资可低于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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